2003年,杭州发生一起命案,青年张辉、张高平叔侄因搭乘同一辆出租车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。在缺乏直接物证的情况下,侦查机关依据口供与间接证据推定二人作案,张辉被判处死缓,张高平获刑十五年。入狱后,张高平始终拒绝认罪,持续申诉。与此同时,另一起案件的真凶在服刑期间露出马脚,其作案手法与本案高度吻合。检察机关在审查申诉过程中发现原判存在重大疑点,依法启动复查程序。历经数年艰难取证与反复核验,关键物证经重新鉴定后指向他人,原审认定的作案过程与客观证据明显矛盾。2013年,法院再审宣告二人无罪。该案成为我国刑事司法史上标志性的纠错案例,推动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与办案理念的转变。

